转载者在这里加个注释, 意思是说在二零二二年一月一号到二零二三年三月六号这个时间段里面, 财政部会计司它是通过那个财政部的官方网站上面, 所谓的进行交流互动的版区里的留言回复功能, 陆陆续续地把网友们问的那些关于会计核算的咨询问题给回答完了, 现在呢就挑出里面的一部分回复的内容来, 给搞成这么个选编的样子给大家转载一下。
留言的编号是: 0232756-dtLP, 答复的单位是:
会计司
回复时间:
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针对生产部门设备的修理费用究竟应当计入管理费用还是制造费用这样的问题, 需要注意到依据之前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当时是将其归类为管理费用的范畴, 然而在22年的中级会计实务中则被明确划分为制造费用这一类。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的网站所发布的, 关于固定资产准则的实施问答, 企业是应当去按照那些相关的规定来做会计处理的。
这些规定指的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它的文号是财会〔2006〕3号, 还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这个也是用的财会〔2006〕3号这个文号, 以及其他的一些有关规定等等。
所以, 对于那些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 要在发生的时候, 根据受益的对象来计入当期损益, 或者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如果是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 就要按照确定存货成本的那套原则来处理。
如果是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这些地方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 就要按照功能分类的方式, 分别计入管理费用或者是销售费用里面去。
关于留言, 其编号是8093425-jlds。
会计司
回复时间:
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您好, 想向您咨询这样一个问题, 假如您的公司存在在二零一零年就已经购入了的固定资产这一情况, 且在此之前还没有进行过计提折旧的操作, 那么如果打算从二零二二年才开始进行计提处理的话, 是不是可以选用未来适用法这种方式呢。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第十四条, 还有等等的这个有关规定。所有固定资产都要计提折旧。不过, 已提足折旧还继续使用的这种固定资产要除外。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 也是属于例外的情况哦。如果固定资产没有按照规定计提折旧, 那么这就得被当成前期差错来看待。
这时候, 就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会〔2006〕3号)里有关前期差错更正的这些规定, 来进行判断和处理。企业在遇到这种情况时, 一般应该用追溯重述法来处理那些重要的前期错漏问题。
不过, 如果能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是不切实可行的话, 那情况就可能例外了。
留言的编号是8164638-BQjc, 作出答复的单位是。
会计司
回复时间:
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咨询问题: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及工资性先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最终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在现金流量表中是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还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二者如何具体区别。
企业需要按照那些相关的规定, 去做判断, 也做会计处理, 具体来说呢, 就是依据那个《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这个文件的编号是财会〔2006〕3号。“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这个项目, 反映的是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 还有为了职工而支付的现金。
这包括企业为了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 在本期实际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这些其他相关支出里面, 有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这里也包括各种津贴和补贴, 还包括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但是要注意, 它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
支付的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 是在“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项目中进行的反映。
留言编号是四千一百六十一万八千二百二十七除以九fC4, 答复单位。
会计司
回复时间:
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第一个问题是问, 对于那些已经在使用《企业会计准则》的小微企业来讲, 它们有没有可能在一年结束之后再改变主意, 转而去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个问题是问, 当企业帮大家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个事儿的时候, 到底应该把这笔钱放在其他应收账款这个科目里去核算呢, 还是应该放在其他地方应付账款这个科目里去核算?
关于您提出的第一个问题, 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第三条等有关规定来看, 情况是这样的。已经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 以及大中型企业和小业, 不得转为执行小企业准则。
针对您提出来的第二个问题, 您可以去查阅《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里面第七条的规定, 这个规定说得很清楚, 企业要是为了给员工缴纳什么“五险一金”的话, 那么就应当在这个员工为企业提供了服务的那个会计期间里, 根据事先定下来的计提基础还有计提比例, 把这些相应的应该付给职工的薪酬金额给计算确定出来。
因此, 企业要为职工个人代为扣除并缴纳那个所谓叫作“五险一金”的东西, 这个东西得当作是职工薪酬里面的一个部分, 那么在职工提供劳动服务的这段时期里面, 必须要把相关的负债给确认出来, 也就是那个应付职工薪酬, 然后再把它记到当期的损益里面去, 或者记到相关的资产成本里面去。
留言的编号是1153639-ZU9J, 回答这个问题的单位是。
会计司
回复时间:
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针对小企业会计准则, 咨询者询问企业收到稳岗补助资金时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并确认该笔现金流项目是否应当被列入“收到与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这一栏目之中。
小企业应该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第六十九条等规定, 来做出判断和会计处理, 还需要根据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 来进行现金流量表的列示, 其中,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这一项目, 是用来反映小企业, 除了“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这个项目之外, 所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留言编号是6193557-i6X7, 答复单位是。
会计司
回复时间:
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某企业对正在进行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 等该建设项目完成竣工决算之后, 就需要把它转作固定资产。
现在要问的是, 在竣工决算之前, 跟着工程进度走的工程项目跟踪审计费用, 究竟应该算进固定资产的价值里, 还是说应该记作期间费用? 假若这部分费用确实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那么具体的账务处理办法应该是怎样的呢?
企业需要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里面提到的, 关于初始计量等方面的规定, 来判断相关事项。根据该准则第九条的明确规定, 如果是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其成本是由必要的支出构成的, 这些必要的支出是指在让这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付出的花费。
留言编号:5160033-dCJU答复单位:
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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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令第79号, 并且具体是指名为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这份文件里出现的第七条内容提出疑问。想知道该条款的具体含义是什么?
因为我司仓库在使用入库单、出库单、领料单以及送货单这些单据时, 目前全部都是采用的纸质形式, 所以现在想把它们扫描成电子版本进行保存, 而不再保留纸质原件。需要确认一下的是, 这种经过扫描处理后的影像资料, 到底算不算作是符合规定的、能够单独以电子形式来归档的电子会计档案。
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十分感谢。
我们必须要参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这是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令第79号文件)还有《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这个是财会〔2020〕6号文)。
在这些规定里, 所谓的电子会计凭证, 指的就是那些在电子系统里面生成出来、借助电子媒介传过来、最后在电子环境之下存留起来的会计凭证。如果一个单位从外面拿到手的是纸质的会计凭证, 但是它用的是扫描件做会计处理的话, 这个情况就不一样。
这种情况是必须要把纸质的原件给保留住的。单位从外部获取的电子会计凭证, 还有内部自己生成的电子会计凭证, 只要它们符合规定的条件, 就可以只把它以电子的形式保存下来, 从而形成电子会计档案, 不需要再打印成纸质的文件。
所以说, 咱们这入库单, 还有那些其他的纸质单据, 它们的扫描件它是不符合只用电子形式来归档的这个规定的, 这就意味着, 这些纸质单据? 你还是得留着。
留言编号是二零一七三一五连字符cARv, 答复单位方面尚未显示, 或者是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才能查看到这个具体的答复单位名称。
会计司
回复时间:
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向您进行一个问题的咨询, 具体就是想知道“合同取得成本”还有“合同履约成本”, 这两个项目到底是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里面的哪一个, 或者是属于成本类会计科目里面的哪一个? 最后在这里说一声谢谢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 以下简称本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如果企业为了拿到合同而增加的这笔花费, 未来很有可能收得回来, 那么企业就应当把这部分成本当作合同的取得成本, 把它确认为一项资产。
按照准则第二十六条, 企业履行合同的成本, 如果不是其他会计准则管着的事情, 又同时达到了那几个条件的话, 应当把它当成合同履约成本, 确认成一项资产: 第一, 这个成本和一份当前正在进行的或预计后面要拿到的合同是直接连着的, 这里面包括了直接用人手的费用、直接用材料的花费、制造开销或者类似的支出、客户明确指定要掏腰包承担的成本, 还有就是因为做这个合同才多出来的其他开销;第二, 这个成本让企业以后用来履行的责任或者义务所需要的资源变多了;第三, 心里头有把握, 这笔钱能收回来。
所以啊, “合同取得成本”还有那“合同履约成本”, 它们俩都是属于资产类的那个会计科目, 这一点是得弄明白的。
留言编号是8151958-7TJu, 答复单位。
会计司
回复时间:

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用户咨询的是这样一个问题, 当企业实际需要为职工代扣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的具体环节里, 企业的现金流出应该被归类到“支付的各项税费”这个项目中, 还是应该归类到另一个叫做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的项目里去, 另外用户还想知道支付给各项税费这个分类是不是有相关的明确说明或者是官方指引, 因为从用户个人的直观理解层面来看, 这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本来就是属于个人薪酬工资里面的一部分内容, 所以按理说它应该是归属于支付给职工的那一类开支里面才对, 可是另一方面, 这笔钱最终的流向确实是在税务局那里上缴了的, 所以如果把它归类在那个大头叫做支付给各项活动产生的税费的范畴下面去的话, 似乎也是讲得通的, 这样看起来好像两边都有道理似的。
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以及财会〔2006〕3号文件中的第十条等有关规定, 来进行判断和列报工作。“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这个项目, 反映的是企业实际支付给职工的现金, 还有为了职工而支付的现金。
这包括企业为了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 在本期实际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这些其他相关支出里面, 有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这里也包括各种津贴和补贴, 还包括为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但是要注意, 它不包括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
留言编号为7114617-Mr8q, 答复的单位是。
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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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现在税法里面有好几种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优惠政策。比方说, 如果是五百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 在申报的时候可以一次性计入费用里。那么会计人员能不能这样做?
也就是对于五百万元以下的固定资产, 是不是可以在当期把它一次性计提折旧, 然后直接计入费用中去吗? 这样做的话, 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之间就没有差异了。请问这种做法符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关于会计处理这件事, 企业得按照相关规定来做。那个规定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里的内容。这个文件是由财会〔2006〕3号发布的。具体是要看第四章里的条款。第四章讲的是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等有关规定。企业得把这些规定落实在会计处理上。
留言编号为六百一十二万一千八百四十八, 后面跟着的字符串是fbTX, 现在来答复这个单位。
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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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你好, 我想请教一个财务方面的事儿, 就是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的2022年第14号这个公告, 说那个取得的退税款, 在现金流量表这里头, 到底应该把它放到收到的税费返还这个项目里面去, 还是说要放到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这个类别里去呢, 麻烦告知一下我。
财政部会计司网站发布的现金流量表准则相关实施问答, 还有小企业会计准则相关实施问答, 都已经答复了这个问题。
也就是说, 那些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也就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2022年第14号公告等规定, 收到的涉及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现金流量, 必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以及财会〔2006〕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列示。
像这样因为收到留抵退税款项而产生的现金流量, 它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所以, 企业应当把收到的这些留抵退税款项有关的现金流量, 列示在“收到的税费返还”这个项目下面。
而对于那些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来讲, 它们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 即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的2022年第14号公告等规定, 收到的涉及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现金流量, 也需要依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来进行列示。
同样地, 企业因为收到留抵退税款项而产生的现金流量, 也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因此, 企业应当把收到的这些留抵退税款项有关的现金流量, 列示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这个项目下面。
留言的编号是5174004-5iWY, 答复单位的标识如下。
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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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您好, 我们公司在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提交了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申请, 目前已经收到了这笔退款款项, 所以现在想要确认一下关于这项申请的流程以及实际收到这笔税款的情况应该如何去处理相关的账务记录工作。
在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这一天, 财政部会计司所运营的官方网站上头有一个叫做政策解读的栏目, 这个栏目里头发布了一篇名为《关于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适用有关问题的解读》的文件, 该文件明确了这样一些事情, 也就是说当纳税人得到税务机关批准去办理留抵退税的时候, 需要根据税务机关核准之后允许退还的那些留抵税额的金额来做会计处理, 具体做法是去做一笔分录, 这比分录是要借记应交税费下面那个叫做增值税留抵税额的科目, 与此同时还要做另一笔处理, 那就是去贷记应交税费下面那个叫做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科目, 然后呢, 对于在实际收到那些属于留抵退税款项的情况来说, 需要按照实际收到的那些留抵退税款项的金额来做相应的处理, 具体的处理办法是去借记银行存款这个科目, 同时又要去贷记应交税费下面的那个叫做增值税留抵税额的科目。
留言的编号是0105247-Zlvu, 答复单位的信息如下。
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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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向您咨询一个问题, 具体来说呢就是当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发生了业务往来, 或者总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发生了业务往来的时候,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关联交易的范畴, 另外呢是否需要向有关部门申报年度的关联业务往来报表, 在此先感谢您的帮助。
如果要对那些在企业会计准则框架里面的关联交易的情况做出判断, 那就应该按照相关的这些规定来去执行。具体来说呢, 需要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这个文件, 这个文件的编号是财会〔2006〕3号。
同时还要参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 这个编号是财会〔2017〕19号。此外还得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 这个的编号是财会〔2019〕21号)。
您要是关于那个申报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有什么问题的话, 那您可以去咨询公司所在的那个地区的税务部门哦。
留言编号是1131022-cCpo, 答复单位这里是。
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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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来咨询一个问题, 具体内容是: 在会计里面,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这个科目到底是不是一个正式的会计科目? 如果说它是, 那么它的会计编码应当是多少?
大家得去翻一翻那个叫做“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文件, 它的文号和是“财会〔2019〕6号”, 这里面还有好多的其他有关规定, 就靠着这些个规定来看,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这个东西, 它就是那个资产负债表上的一个列报项目。
该条留言的编号被设定为4103430-1Mns, 接下来需要填写的是对该留言进行正式回复的具体单位信息。
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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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咨询这个情况: 财政部把印好的那个《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发出来了, 里面写的四、附则部分说, 这个规定从它发布的那天起开始实行, 要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里的那些老规定和现在这个新规定对不上号, 那就得照着新规来办。
我就想问, 所谓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这玩意儿到底都包括哪些具体的东西? 里头那个《小企业会计准则》算不算在其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是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所制定的, 涉及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以及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还有会计工作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留言编号为6120012-8fvB, 答复单位是:
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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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项目公司有一个正在开发中的建设项目, 假如这个建设项目的董事会在决议以后决定用于出租, 请问在该项目尚处于建造过程中的时候, 能否采用投资性房地产来进行会计上的核算处理。
企业应当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也就是财会〔2006〕3号文件中的相关规定, 进行判断。这些规定包括了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定义, 以及其范围界定和具体的确认条件等细节。在完成上述判断后, 企业还需要针对实际情况, 开展后续的会计处理工作。
留言编号是1120013-5VlK, 答复单位是。
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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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名称显示为三个星号, 当事人的姓名部分显示为六个星号, 而电话号码也显示为一串七个星号。
我们公司现在手里攥着W公司百分之六十九的股权, 而A公司持有百分之一的股份, B公司占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此外, 我们公司还向该公司派出了三名董事人员。
在股东会职权的设置方面规定, 除了一是合并事宜、二是分立事宜、三是解散事宜、四是修改公司章程这些事除外, 其余事项只要获得过半数表决权同意的股东代表作出决定, 就可以通过了。董事会设置这两条规定, 具体来说, 第一点是关于第三项职责, 也就是决定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在执行这一职责时, 必须按照各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规范要求来履行相应的手续。第二点是关于第八项职责, 也就是要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各方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规范要求。
在这一职责上, 需要决定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产重组、对外担保以及融资事项, 这两条都需要全体董事五分之四以上通过才能生效。我的客户单位想要知道, 他们有没有权利或者资格把W公司的财务状况合并到自己公司的财务报表里去, 并且想确认一下这到底是不是符合那个合并计算的规定条件。
企业得按照那个叫《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文件号是财会〔2014〕10号里面说的话去处理账目, 这些话说的是合并范围啥的。
每日荐书, 我们在此推荐一本名为《企业会计岗位实务操作案例全解》的书籍给您。该书籍以会计实务工作中的具体流程、方法为桥梁, 来深入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与要求。对于广大会计从业人员来说, 这是一本学习会计实务操作的工具书和指南。
此书的特征是内容专业, 其体系是系统且翔实的, 表达方式是通俗易懂的, 其中案例非常丰富, 可操作性是很强的, 因而具有较强的实用性。该书的最终目的是希望能为广大的会计从业人员提供技术和方法上的指导。
本书面向大中专院校的会计专业学生, 并且适合那些从事会计实务工作的人员去阅读和参考, 同时也适用于企业经营管理者, 还包括企业开展内部培训的服务人员以及提供咨询服务的专业人士, 大家可以将其用作日常工作和学习中的重要资料。
